他笑了笑,“回去陪太太。”
高管很詫異,“許總結婚了”
許映白是個很完美的人,和他接觸過的人都這么感覺,聰明,修養很好,禮節到位,不過分熱情,也不過分冷漠。
甚至他的履歷也是十足的精英模版,近乎完美。從教育背景、到實習經歷、到工作后的成就,一切仿佛都極為完美,沒有任何節外生枝的地方,沒有任何岔路,按照這樣的規劃,在這個年齡,他怎么也不應該這么早結婚。
“哦,那怪不得,許總最近有這種雅興。”李弦笑道。
“太太有這方面的興趣,想玩玩。”許映白放下酒杯,輕輕一笑。
于是,席間大家都知道了。打趣說怪不得他英年早婚,夫妻感情如此之好,知道他要趕櫟城陪老婆。
散席之后,他去了洗手間,用酒精消毒,洗了三遍手,不多不少,隨即甩干指尖水珠,面容平靜又寡淡。
溫睿早早叫司機來了。
溫睿問,“現在去機場”
他闔上眼,“去花市。”
涼城通宵花市極為出名,只在每天春天舉辦。
這次出差,許映白沒用一周,只是四天的時間便回來了。
他推門回家時,春日陽光正好。
女孩子曲著腿,坐在客廳的一把藤椅上,頭上戴著耳機,正在琢磨著寫自己的譜子。
她哪里都沒去。
許映白看著她,看了許久許久,沒發出任何聲音。
直到言月鼻翼微微翕動,聞到了一點點幽淡的花香,她抬眸一看,看到了玄關處筆挺的身影,一時極為驚喜,“這么早回來了”
男人穿著深色大衣,一絲不亂,懷里卻抱著還帶著露水的花。幾乎都是白色的,言月性情浪漫,喜歡花,最喜歡白色的花。
許映白每次從外面回來,都會給她帶禮物。
“這是給我的”她歡喜極了,眸子閃閃發光,接過了那一束花。
花的種類出乎意料的多,淺銀箔紙內是一層白紗,山茶、白櫻、百合言月忍不全品種,正中是漂亮的白玫瑰,花蕊還含著露水。
許映白沒回答,見她喜歡,就夠了。
兩人一起吃了飯,言月心情格外好,問他,“出去走走么。”
她似乎很久很久沒和許映白一起出門了。
兩人并肩走在街上,像一對普普通通的小情侶。言月想,這種普通,對于他們而言,好像似乎才是最難得的事情,他們直接結婚,婚后各種波折,反而缺乏這樣平平常常的戀愛經歷。
傍晚櫟城的街道,游客眾多。
言月好奇心很足,這里看看那里看看,許映白陪著她,手里很快拎滿了各種各樣言月買的小玩意。
晚霞遍天的時候,兩人路過街邊一個賣棉花糖的機器,可以從里面做出來各種造型的棉花糖。
言月忍不住就去買了一根,拿回來一看,是個蓬蓬松松的玉桂狗造型,白藍色的,像是蓬松的運動。
言月自己先撕了一塊,吃起來甜津津的。
許映白不喜歡吃這些,他口味淡,吃苦味和澀味的食物多點。
言月撕下一塊,還是下意識伸到他唇邊,“要么”情侶之間分享食物,下意識,也想和他體驗一下。
他張開唇,吃下那口棉花糖,同時含住了她手指。
在大街上呢。
感覺到那點濡濕時,言月的臉卻嗖的一下紅了,觸電般的抽回了手,他放了物品,抽紙巾,漂亮的青年旁若無人的,拿出紙巾,給她細細擦干手指。
言月心跳加速,看都不敢看他。
她壓根玩不過許映白。
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