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做出來,可以自家用,可以送給親朋好友家用,但唯獨不可以拿出去售賣,否則就會面臨牢獄之災!
可知道這是為何?”
林伯目光在水齊氏身上停頓了一下后,又看了大家伙一眼。
大家伙都面面相覷,搖了搖頭,眸中閃過濃濃的驚訝和害怕之后,立馬又浮上欣喜。
驚訝的是林伯說的話,欣喜的也是林伯說的話。
別人做出來也不能賣,那就意味著只有他們衣架作坊做出來的能賣,能賺錢!
這可不是一般的本事能辦到的!
且,這可不是小事!
“因為司馬家是百里國唯一的皇商,司馬家為百里國的興國奉獻了數不清的財物,甚至是人命!
所以,歷代百里國的皇上都會賜圣旨到司馬家,且上面明文規定,司馬家所出的物件,其他商戶不經授權不得售賣,有仿制司馬家物件進行售賣的商戶或個人,一經發現,直接下獄!罪責論情節輕重懲處!
我們衣架作坊的衣架既是送到司馬家的鋪子里,自然要印上司馬家的印記,明眼人一看到這印記,就會明白這是司馬家所出的物件。
除非這物件先司馬家所出,若是如此,該物件上的印記會有所不同!”
溫婉兒聽了林伯的解釋,微微有點咋舌,心底里對司馬家的崇拜簡直猶如滔滔江水,綿而不絕。
司馬家真牛啊!
這保護知識產權的手段可真強硬啊!
有圣旨保駕護航,簡直不要太強勢!
林伯的話,理解過來,簡單點的意思就是說司馬家具有獨立自主的知識產權的物件,外人可以仿制,但不能進行商業交易,且此類物件有明確的區別于其他物件的印記來表示。
而后與外人生產出的物件,打上司馬家的印記,卻照樣可以得到保護,無非就是要和別的商戶進行正常競爭罷了,可是憑著司馬家在商業的地位,這樣的競爭恐怕也算不上什么。
也就是說,她家衣架作坊生產出來的衣架,只能由司馬家的商鋪進行售賣,別的人就算做出來了,也不能拿到外面賣!
這樣一來,雖有強制性的意思,但卻大大有利她家衣架作坊的生意和發展!
想到這里,溫婉兒感覺自己的運氣真好啊!
幸虧是和莫先生簽了合約,若不然就算日后她家的衣架作坊能生產,能售賣,但是有著像司馬家這樣強大的競爭對手,怕是要不了多久,她家衣架作坊就會被擠得倒閉關門!
“這么說來,明子做的衣架是不能拿到縣里賣的是嗎?”三叔公面無表情的問出了聲。
“不錯!所以你家這位‘親家’才會想著打著親戚的名義上門,讓我們衣架作坊收她兒子做的衣架。
一旦我們衣架作坊收了衣架,就必須要印上司馬家的印記,如此才可以往外售賣,照著你家‘親家’的心思,若是今日我們衣架作坊同意了她的要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