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每次都是騎馬過來的,應該距離不遠吧?”劉晨試探地問道。
“不一定,按說如果一天就能回去的路程他就不會逗留了,按我的估計恐怕需要三天左右的馬程,大概幾百里路。”諾敏分析。
劉晨怔怔地思考著。
“那我們就騎著馬兒走唄。”
“可別小看這幾百里,從這里出發不一定能遇到牧民了,食物補充就是個大問題,而且連續幾天騎馬可不是鬧著玩的,你當以前行軍打仗的騎兵那么容易么。”諾敏嗔道。
劉晨也點了點頭,只是到了這里沒道理不繼續下去。
諾敏道:“我從小就在馬背上長大,連續奔襲上千里都沒問題,就不知道你這嬌嬌怯怯的樣兒能不能經受的起了,嘻嘻,大腿磨掉皮可不是好玩的。”
劉晨看了看諾敏纖細豎直的小腿笑道:“我以前看書上說蒙古的男人從小一直在馬背上,所以都有羅圈腿的毛病,你也是在馬背上長大的,怎么沒有這個毛病?”
邊說著還邊繞著她看了看,諾敏氣的一跺腳道:“哼,當然是本姑娘厲害了。”
“你一個小娘們都行,我一個大男人沒道理不成,有句話不是說得很好嘛,世界上本沒有路,有人走了那就是路,在草原上特別適合,路就在我們腳下,只要心不停止,目標就在前方。”
“屁,文縐縐的,別廢話了,既然你能撐住,我們就出發。”諾敏說得兇巴巴,擔憂道:“只是還有個難題。”
兩人從家里帶出來四匹馬,長久騎行加上托食物還是不夠,必須再借兩匹馬和大量的食物,盡管草原上的牧民很熱情好客,可這要求也太過分了,她都不好意思張口。
劉晨一聽,大手一揮,笑道:“這還不容易嗎?看我的吧。”
“你一個外鄉人,語言都不通,能有什么辦法?”諾敏好奇,一直跟著他,倒要看看能有什么法子。
不過這份男人的擔當,她還是很欣賞,眼波兒流光溢彩。
什么可以跨越地域和種族的界限?
引起所有人的共鳴?
畫家會說,一幅畫,不管說什么語言,不管是學者還是文盲,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感受到美麗。
音樂家會說,一段音樂,不管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食物,有什么風俗,只要不是聾子,就能欣賞優美的旋律。
又或者是……
要劉晨說,世界范圍內人民群眾眼睛都發光的一定是黃金或美刀,而在華夏地界上,能夠引發幾十個民族人民共鳴的一定是毛爺爺。
厚厚的一沓子毛爺爺遞到女主人手上的時候,本就好客的笑容就更加迷人了,拉著諾敏的手,咕嚕嚕說個不停,還不住地瞄一旁的劉晨,三十多歲的女人,風韻猶存,美目還含春呢。
極少與外界打交道的牧人也知道毛爺爺的妙用呀,每個月也會到阿二山才買一些鹽巴之類的生活必需品,就這票子最好使了,比趕著羊群過去方便太多。
男人嘛,帥不帥,壯不壯,都沒關系,只要有錢就行了。
女主人是這么想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