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都市小說 > 我在萬歷修起居注 > 第169章 孤兒寡母 vs死諫之臣!大明君臣丟人

                    第169章 孤兒寡母 vs死諫之臣!大明君臣丟人(2 / 4)

                    沈念想了想,接著道:“下官建議內閣此次當一次甩手掌柜,待官員們公議之時,內閣將此事全權交給陛下處理,不然朝堂就真的要亂了!”

                    張居正、呂調陽、馬自強先是一愣,然后都認可地點了點頭。

                    此案,不能是皇權與內閣的矛盾。

                    內閣若挑頭,整個朝堂都會混亂,內閣應以裁判的身份,對此事進行調停,以免發展到無法解決的地步。

                    片刻后。

                    張居正、呂調陽、馬自強三人一起來到文華殿,向小萬歷匯稟:此案備受官員關注,他們請求公議此案,讓小萬歷也聽一聽滿朝文武的想法。

                    對此,小萬歷無理由拒絕。

                    一旦公議,就坐實了“武清伯只是受賄”的罪名,對此,小萬歷是求之不得的。

                    ……

                    九月初四,清晨。

                    三法司將河間府死囚卷宗篡改案的審訊結果公布出來,并公示了小萬歷的的懲處決定。

                    此舉。

                    就如同一塊大石落在一汪湖水的正中央,瞬間掀起軒然大波。

                    “貪墨萬兩白銀,涉嫌干預我大明律法,就以罰俸一年處理,這個懲罰實在太輕了,我不能接受!”

                    “胡鬧!完全是胡鬧!若是我等犯下此罪,腦袋可能早就搬家了,憑什么武清伯擁有此等特權,我要上奏反對!”

                    “我同意三法司判處結果,剝奪爵位,貶為庶民,驅逐出京!”

                    ……

                    當然,也有替武清伯說話的官員。

                    “武清伯只是好心辦錯了事,一萬兩白銀在他眼中根本不算錢,再說是他管家收的錢,他未曾退回罷了,此懲罰已經足夠了!”

                    “剝奪武清伯的爵位,驅逐出京?你們是令陛下行不孝之舉嗎?”

                    “陛下監察,鎮撫司審訊,此案已被查得明明白白,皇親國戚的罪名本就是陛下決定,那些要求嚴懲的人是在質疑陛下嗎?”

                    ……

                    此外。

                    還有彈劾張居正、馬自強、申時行、沈念等一眾日講官的。

                    他們認為小萬歷為親徇私,一意孤行,乃是教育出了問題。

                    “教不嚴,日講官之過也!這些日講官教陛下數年,卻仍未能讓陛下區分公私,受重懲的應該是他們,有些人,根本不配擔任日講官!”

                    ……

                    不到半日。

                    小萬歷的御案上便堆滿了奏疏。

                    張居正對這些奏疏的統一票擬是:“涉及外戚之案,煩請陛下做主!”

                    一些科道言官見奏疏被留中,當即又寫了第二封、第三封,呈向禁中。

                    寫得越多,他們的考績就會呈現得越好,故而他們是傾盡全力,不停地寫。

                    當下。

                    能讓皇帝改變主意,只有靠文武百官的群策群力。

                    然目前的官員們卻并沒有那么團結。

                    當日黃昏,便有官員因意見不合在午門附近爭吵起來。

                    兩人吵的局面往往能很快變成群吵。

                    場面異常激烈。

                    若不是錦衣衛攔著,可能就要打起來,就要見血了。

                    ……

                    翌日清晨。

                    一眾反對輕懲武清伯的科道言官見小萬歷將他們的奏疏留中,在陳瓚、陸光祖、劉應節的帶領下,集體跪在皇極門前,請求小萬歷重懲武清伯。

                    此種行為。

                    乃是官員們上諫不成后的一種極端做法。

                    在嘉靖朝這樣做,幾乎都至少被廷杖四十,若沒被廷杖,則說明此等做法使得皇帝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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