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馬上能到手20萬,足夠還那15萬的債了,還有剩余。
兒子又這么有出息,等他回來了,這點債務,更加不用擔心了。
為了保險,周母還特地留出兩天的空余。
問題真不大。
只出了個很小的問題,一開始沒還上。
因為老周的補貼金下來晚了2天。
很巧,趕上庫里沒錢,讓等兩天。
然后又很巧,趕上了周末,再等了兩天。
單位倒是沒賴賬,到了周一就給了錢。
但是四天過期,逾期了。
晚了1天。
就這么短短的1天,周母想著多給點利息也沒事,帶著錢去了。
20萬全拿去還,結果人家算完賬,告知居然還欠11萬。
為什么?
放貸的告訴她,你借著這個叫“過橋費”,你晚了一天還款,哎呀路斷了,我們老板虧了三十萬,這錢你得承擔吧?
這還不算完!放貸的還說了:
“我們漕幫出來混,最講規矩了!按規矩,剩下的錢一天兩成利,還不上越滾越多,你們可別不懂規矩。”
周母自然不同意,她去巡防報了警,雙方當著巡警的面對峙。
放貸的拿出了貸款合同,上面白紙黑字把規矩寫的明明白白,還有周母按的手印。
合同一式三份的,周家這也有一份,拿出來一看,還真他娘的是如此。
這條款,夾在整整24頁的合同范本第17頁的中間,密密麻麻,字體還小。
可合理合法,人家沒錯。
“還不起別借這種錢,借了別不認!你這官司打到裁決司他們也有理啊!趕緊找人湊點錢還了。”
巡防警的幾個都是老油條,把周父周母訓斥了一頓,告誡他們,咱做人,要遵紀守法,要誠實守信。
這做人要是沒了信用,那還是人嗎?
話都說到這兒,誰敢不聽?沒人敢不聽啊。
周母不知道自己錯哪兒了。
她文化低,條款全是聽介紹的好心人說的,根本沒有細看,哪知道里面會有這種霸王條款?
去找好心人對峙,她搬家了,找不到人。
周母哭了一晚上,要知道有這回事,這錢怎么也不能去借啊。
但現在說什么都晚了,周父抽了一晚上的煙,從煙圈里想明白一個道理。
“想辦法籌錢吧,人家認字據不認道義,咱們上了當了。”周父說。
周母哭了,但是有老周在,她感覺還有希望。
兩人不敢把這事告訴女兒周思雨,各自找關系,四處借錢。
誰會借?
沒人借。
一聽要借錢,關系全斷了。
其實老周生病那幾年,親戚朋友早都全斷光了,如今只不過再點一次。
現在已經是第九天了。
連本帶利滾到了47萬多。(注1)
眼看著天又要黑了,等明兒天一亮,那就變成是欠5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