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伙達把腦袋恨不能栽進兩腿間的褲襠里一言不發,他當然知道這不僅僅是一種錯。民警說,我們還要繼續調查,假如田雨強奸囡英的事情成立,那么你就是強奸犯的幫兇,也脫不了干系。
那個老媽說,他和田雨兩個,到底是哪個強奸的,還說不清楚。說到這里,她逼視著裴伙達:假如是你強奸的,你就得坐牢去。
裴伙達突然抬起頭申辯,我沒有強奸,我沒有做案的時間,昨天晚上,是我的生日宴會,我們單位的幾個同事都可以作證,我一直沒有離開他們。要說離開,只離開了5分鐘左右,就回到一家人酒樓,和大家一起喝酒。
民警說,犯強奸罪5分鐘足夠了,我們不排除你和田雨共同作案的嫌疑。裴伙達受委屈似的繼續辨解,我走出酒樓是送田雨和囡英離開,主要是打個招呼,作個別,沒有別的。他向民警強調,你可以問一問田雨,是不是這樣的。
這時,田雨也被傳喚過來了,他交待的情況基本與裴伙達說的相同,有點出入的是田雨給1000元錢他辦生日宴,以及今天早晨田雨酬謝他1000元錢的情況沒有講。
民警當即命令裴伙達交出那1000元錢作為罰金。這件事對裴伙達造成了很壞的影響,4天后,其單位就撤消了他所擔任辦公室主任的職務,這也是他的政治污點,可以說幾乎斷送了他的政治生命。
榮幸的是,他雖然在女民警筆錄的紙張上按了手印,照說要抓進拘留所關押15天,可是最終沒有關押,當天就放了,應該說是沾了田雨的父親——一位副縣長的光。田雨死活不承認自己強奸了胡囡英,只說和她是戀愛關系,而且也有人作證,說他自從認識了胡囡英,幾乎天天開車接送她,對她是精誠所致,只是囡英那塊金石不開,還反倒說田雨強j她。
受理案件的民警及其城北派出所在上面指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況下,也就不了了之。
囡英的媽媽古槐英鬧著要上告,活動了幾天后,也就收斂了,后來還與田副縣長成了親家,這是后話。
這件事,田雨也受到了家法處置,他父親大發牢騷,立即沒收了他的藍色轎車,看他還敢不敢亂風光。不過,不久后又把藍色轎車還給了兒子。
矛盾這么深的兩家人后來怎么成了親家呢?這還得從田雨有個當官的爸爸說起,田副縣長畢竟在官場混的人,兒子出了這種事,他自覺臉上無光,再怎么懲治兒子也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根本問題是如何讓囡英的母親古槐花不上告,上告了影響更加不好,縣以上的市州(省)領導問責下來,還會影響他的仕途,這是相當不劃算的,雖然是兒子犯錯,不,是犯法,但是田副縣長還是有很大的責任,起碼你是教子不嚴,你這個縣級干部就會在人民群眾的心目中大打折扣。
一天晚上,他把這個想法通過枕頭風吹給其妻何世嬌。何世嬌與他商量了一個共同的意見,讓何世嬌出面給古槐花所在居委會打招呼,要居委會干部做古槐花的工作,讓她不要再鬧了。這樣果然奏效,因為居委會干部看在縣級干部的面子上,不可能不買賬。
這件事,田副縣長沒有親自向誰發指示,而是何世嬌下去把事情擺平的。她是個秀外慧中的女人,會辦事,她第一次到城北居委會去談這件事,本來是城北居委會請她吃飯,到了最后,她卻搶先結賬,不讓城北居委會負擔一分錢,這讓他們覺得這個女人不錯。
城北居委會書記當即表態,古槐花家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一定會把它處理好。工作做到這一步,照說何世嬌可以放心地走了,只等息事寧人之后打個電話感謝他們。可是她沒有立即走,而是與城北居委會一干人一起到古槐花家去慰問其女兒囡英,不但賠禮道歉,還掏出5000元錢作為慰問金送給古槐花。
城北居委會一位干部笑著對古槐花說,據我們了解,田副縣長的公子田雨確實想與你女兒戀愛,只是行為過激。再說回來,你女兒若真的與縣級干部的公子談成了,也是你女兒的福分,這么好、這么有權有勢的親家哪里找哦!
何世嬌讓他們不要多說,可這番話已把古槐花母女說得一聲不吭了,雖然囡英還有點不服氣,但見田雨的母親親自過來,有禮有節地處理這事,她也就忍了。此后,古槐花母女再也不談上告的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