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王大海,是個工地包工頭,這些年賺了些錢,就養了不少情人,這其中一個情人最近懷孕了,就想上位。
剛好王大海前頭生的孩子是個姑娘,他覺得這個孩子可能是兒子,就要離婚。
跟其他家是老婆想離婚,老公不想離不一樣,這個王大海家,是王大海想離婚,他老婆不想離。
之所以不想離,是因為王大海這人精明,早轉移財產了,所以名下不但沒錢,還有負債,現在他說的冠冕堂皇,說只要他老婆離婚,那些負債他就不用他老婆還了。
其實就是既想離婚,然后還一毛錢夫妻共同財產也不想給老婆,想讓老婆凈身出戶,于是便動了這樣的手腳。
他老婆看王大海竟然要讓她凈身出戶,自然就不愿意,想跟他理論一番。
結果王大海就開始打老婆了,揚言不離的話,就打死她,她要不想死,就趕緊離了。
這就是男子與女子要求離婚的不同之處了。
女子要求離婚,男子不想離,就能打女人,威脅女人不許離。
而男子要求離婚,女子要不想離,女子打不了男人,沒法威脅男人不許離,相反,還因天生體力不足,會被男子打,被男子威脅離婚。
也就是說,不管是男子要離婚,還是女子要離婚,最終挨打的都是女人,太慘了點。
當下調查組組長問那個調查員:“他做了什么,導致死亡了?應該不是打人吧。”
畢竟都警告了,說不能毆打家庭成員,其他毆打了的,都死了,他要不想死,想來他不敢打的。
調查員道:“不是,而是他跟他妻子討論離婚的事,這次他沒打人,只是和平提的,但他妻子說離婚可以,公事公辦,給她一半夫妻共同財產,還有以后要按時給孩子撫養費,說按理王大海出軌了,傷害了她,還得給她精神損失費,她看在他是孩子父親的份上,就不要了。論起來,他妻子并沒占他的便宜,就是法院判,這種出軌的,也會照顧非過錯方,多給非過錯方分一點財產的。但他不愿意,說他沒有任何財產,只有負債,沒錢給他妻子。然后副本馬上提醒他,他轉移了多少夫妻共同財產,讓他將一半的財產馬上轉給他妻子,給他限時一個小時,要不然就是在做傷害家人的事,傷害家人本應該馬上打死,現在能給一個小時的時間讓他湊錢,已經是額外開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