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琳瑯在信里表示,一年的交易量可能就三四百兩——差不多一天一兩——是個小生意,但,他們本來在京城就有鋪子,又不是為琳瑯這個事單獨開的,如果能做成清江王府后院女眷的零嘴生意,一年多三四百兩的生意,那自然不錯的,畢竟總能多賺一些。
于是當下就有商賈愿意接這個生意。
之后就是選擇商賈的環節了。
這時方家人就跳出來了,說選誰家,自然是琳瑯決定,但上報誰的名單,是由他們決定,他們要想出現在這個名單上,就得給方家人一點意思意思。
其實他們不說,那些商賈也會意思意思的,只是方家人以前是鄉下人,不知道這個規矩,生怕這些人不知道要給錢,所以迫不及待地跳出來主動說了這個事,聽的那些商賈不由無語,想著這些方家人素質也太差了,不知道那個方庶妃怎么樣,到時不會挑三揀四吧?
按目前那個方庶妃給的報價來看,雖然因為大量采購,對方開的價是少了點,但也只是少一點,還是給他們留了不少利潤空間的,這也是他們愿意做這個生意的原因。
要是方家人撈錢,方庶妃將來也找麻煩,那他們到時可能就不會做方庶妃這筆生意了,畢竟數額又不大,還這樣那樣講究,誰要做他們的生意啊。
當下這些商賈聽了方家人的話,有的表示愿意給十兩意思意思,有的表示愿意給十五兩意思意思。
方家都覺得太少了,跟那些人磨,最后有人家愿意出到二十兩,說是比這個再多就不做這個生意了。
方家人不知道這些生意的成本,覺得二十兩差不多了,于是便同意了。
現在琳瑯沒給他們錢了,他們能因這個生意,一年白得二十兩,也還是劃算的,畢竟二十兩,能夠他們家全家過上不錯的小日子了。
其實他們不知道,這四百兩銀子的生意,這群人的利潤,按平常價格,大約在一半,也就是五成,二百兩。
琳瑯集中采購,談的價格較低,差不多拿走了他們兩成的利潤,也就是四十兩,再給方家二十兩,就是六十兩,他們還能純得一百四十兩,也還是賺的。
尤其是琳瑯會大批量采購,量大的話,他們從供貨商那兒,還能壓點價。
畢竟平常,他們都是零賣,再加上是吃食,一次也不敢買太多,所以在供貨商那兒沒談判的余地,現在琳瑯一次性要的多,再加上他們鋪子本來就要賣的,能買的量更大,這樣就好談價格了。
幸好方家不知道這個利潤,要不然他們肯定不干,還想要更多的分成。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