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始皇不用,也不會留到現在。”呂雉倒不是想扎劉邦的心,而是擺在眼前的事實。
剛感慨的劉邦一想也對啊,就算秦始皇不用,秦二世胡亥不用到了項羽又不用怎么著也輪不到他手里秦始皇要不是奢侈了,他還未必能有今天
嗯,對,不應該眼熱哈
劉徹的注意力同樣也在水銀這事上,秦始皇的皇陵到后世依然能夠保存,就是因為水銀他倒是可以借鑒一二
生意能做成七大首富之一,又是那樣一個戰亂的年代,巴清豈是等閑的婦人而值得一說的是,巴清之所以能夠保護自己莫大的家業,那是因為她是被秦始皇允許擁有私人武裝的人。當然,她并不是唯一的一個。秦國自平定巴蜀以來,歷代君王對巴渝之地都實行優寵政策,對當地的豪
門大族實行原有的管理辦法,允許他們擁有產業,部族和私人武裝。這也就促成了巴清可以大力發展自家的產業,而且完全不需要擔心有誰不長眼的敢跟她斗。
對此,每個人聽著的反應就不太一樣了。
私人武裝什么的,聽起來怎么有一種土皇帝的感覺畢竟有了人,有了武器,那不就是想干什么干什么朝廷都不一定能使喚得動
秦始皇對巴清不僅禮遇有加,更譽巴清為“貞婦”。嗯,沒有聽錯,就是“貞婦”還就是你們想的那個意思,秦始皇肯定巴清的忠貞,畢竟巴清自丈夫去世之后一直沒有改嫁,在巴清去世后,秦始皇下令為巴清筑懷清臺,以作表彰。有人就說了,之前我把明清時的貞節牌坊罵成了對女子的壓迫,怎么好像對秦始皇表彰巴清“貞婦”,又筑懷清臺的,好像挺贊許。
首先這兩者是有巨大的區別的。秦始皇譽巴清為“貞婦”,那是在巴清去世之后的事。秦始皇是在巴清一生不再嫁,為了肯定她的忠貞因此才下達了贊譽的詔書。也就是說,這是巴清已經做到,秦始皇是為了表示對巴清的肯定,所以才會下詔贊譽的。就連筑懷清臺也是一樣的道理。可是明清時的貞節牌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明清時的貞節牌坊是在朝廷的倡導之下,后期根本不管那個女人是不是自愿,不顧人的意愿,強行要人做到忠貞而存在的。兩者之間沒有可比性。
作為已經聽過貞節牌坊的秦始皇連連點頭,他可不是那么一個不管不顧不講道理的皇帝。逼人守節的事他干不出來。
說到贊譽貞節的對比,就不得不提一提關于女性被家暴這個話題了,畢竟就算是在現代,家暴的事也屢見不鮮。只不過關于家暴的律法,真,天差地遠。在此,羨慕秦朝的婦女們。秦朝的律法中規定“妻悍,夫毆治之,決其耳,若折肢拂,膚休,問夫何論,當耐。”什么意思呢就是說,若丈夫毆打妻子致其受傷,就會被剃光胡子。哎喲,對我們女性友善吧,咱們來看看其他各朝的相關律法。
秦始皇挑眉,這有什么,大秦律法那是十分公正的。男人和女人之間,女子顯然處于下風。男人們,哼,一個兩個的都厲害得很
漢律“妻悍而夫毆笞之,非以兵刃也,雖傷之,毋罪。”這意思是說漢代的男人如果因為妻子悍妒而毆打她,只要不是使用武器,即使出現損傷,也不用負刑事責任。怎么評價這一點呢,這是不用武器打人,打傷了也不用
怕,所謂的悍妒什么的,難道不是男人一句話的事悍不悍的,女人否認有用由此也可以看出對于女性的欺壓。
劉邦擰緊了眉頭,這個事要怎么說有什么問題男人打老婆不是正常的事
呂雉
再看看我們認為對女性友好的唐朝,唐律與宋刑統“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毆妾折傷以上,減妻二等。”注“皆須妻妾親告乃坐。即至死者,聽余人告。諸妻毆夫,徒一年;若毆傷重者,加凡斗傷三等注須夫告,乃坐死者,斬。”也就是說,唐朝時,如果丈夫毆傷妻子,將按比毆傷一般人減二等的原則治罪毆打侍妾的刑罰還要更輕一些如果打死了妻子,則按一般的毆殺罪進行問罪;如果妻子毆打丈夫,處“徒一年”的刑罰;如果導致丈夫重傷,按比一般人斗毆罪加三等的原則治罪;如果將老公打死,則判斬刑。
聽到這些律法,作為女性,還有多少人想回到大唐嗎只因為是夫妻的關系,所以女打男的,罪加三等,男打女的,罪減二等。夫妻關系竟然成了減加刑的標準,真想問問當時立法的人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