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偵查結果,基本上可以認定是孟熙寧所為了,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但是公安機關將證據移交給檢察院之后,檢察院并沒有直接提起訴訟。
因為許柚和孟熙寧都是未成年,所有的事情都需要雙方父母通過商議,確定雙方的意向之后才能決定。
尤其孟熙寧作為未成年,在犯罪上和成年人的訴求不一樣,并不一定真的會受到懲罰。
如果雙方父母達成一致,同意庭外和解的話,那么孟熙寧的刑事案底就會被徹底封存,不會被公布,更不會受到坐牢等刑事手段的懲罰。
所以在提起訴訟之前,檢察院將證據交給了雙方父母一份,準備去詢問雙方父母的意見。
許家父母對這些發條一無所知,覺得都是亂七八糟不需要了解的東西。
他們只是問了句,“如果打官司的話,這位孟熙寧小姐會不會給我們家錢”
檢察官說的很公正。
說:“這個事情要按照法院的判決,看有沒有相關的法條,需要給予一些精神上的賠償。因為這個案子沒有造成當事人身體上的傷害,估計賠償的金額不是很高。”
許家父母的臉色頓時就變了。
尤其是許母當場破口大罵,“不對啊,那個小公安讓我們進首都的時候說的,那家有錢。我還以為能給我們個千兒八百萬,要是給不了錢,我們進這首都干什么家里的活還沒干完”
”什么破官司你們自己打不就行了浪費我們的時間”
檢察官很無奈,只能道:“那二位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起訴孟熙寧,還是有意向和他們庭外和解”
許母聞言勃然大怒,“什么意思什么意思我們想要錢,你們聽不懂嗎還能有什么意思”
檢察官沒有辦法接這樣的話,格外的無奈。
最終是一直唯唯諾諾的媳許父忽然小聲說:“我們愿意庭外和解,但是要看對方給開出的條件。”
“滿意了,我們什么都行。”
檢察官點了點頭說:“我明白了,稍等一二天,我會向對方傳達你們的意見,看對方的意思,如果對方沒有什么和解的意思我們也會按照程序辦事。”
許父按住還想要撒潑的許母,對檢察官說:“他們家這么有錢,應該會同意吧。“
檢察官沒有回答,回避了這個問題,道:“我不知道,你們暫時等消息吧。”
許母道:“給的少了,我們是一定不會同意的。”
檢察官對此頗為無語,他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父母,進京三天了,從來沒有說過要和女兒見面。
只是每天住在公安局的招待所里面,混吃混喝,要東要西。
好像他們的女兒許柚,那個剛剛遭遇了謀殺案件的許柚,根本就不值一提,完全不被他們放在心上。
檢察官顯然不太明白,世界上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父母。
但是人家的家務事他也不好插嘴。
他要做的還是先解決眼前的案件,至于許柚在日常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是否受到了家庭暴力等相關問題,等這個案件結束后可以再去查證。
如果真的有問題的話,他也不會做事不理,一定會竭盡所能幫他取得應有的公平和正義。
許家父母愿意和解的消息。很快傳到了謝聚萍耳中。
謝聚萍聽到這個消息后,頓時笑了笑,意料之中的嘆口氣。
她溫聲道:“我會讓我的律師和他們見一面,談一談條件。”
他向律師去了個電話。
對面接了電話。
謝聚萍毫不客氣,直接囑咐:“和他們談條件的時候一定要把握住底線,我的底線就是1000萬,這一對農村夫婦不值得更多的錢了,你明白嗎”
律師道“我心里有數。”
謝聚萍怕他不盡心,又加了一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