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沒有遇到另外一處的人,他們頂多晚一刻鐘的時間,還是會被追上。
這便是熟知地勢的好處。
胳膊受傷的林歡被護在莫驚春身后,捂著肩膀,臉上卻也和那些賊人一般露著驚恐的模樣
瘋了。
七個人,和幾十人,即便眼下他們七個人都負傷,而且傷勢頗重,但是如今他們都還活著,而那對面的敵人,卻只有二十三個還能站著。
其余躺在地上或是死了,或是重傷不得起,不知幾何。
瘋了
雷老大冰冷地注視著躲在莫驚春身后的林歡,但更多的是看著莫驚春。
他自然知道要殺的人到底是誰。
俗話說得好,赤腳的怕不要命的,他們這些人便都是不要命的,不然他們怎么可能會犯下這等燒殺擄掠的行徑。要做這樣的活計,便得豁出性命不要,不然怎么可能活下來
所以雷老大壓根沒將這一次的事情放在心上。
是,他清楚這樣的罪行有多大。
但是殺害朝廷命官的事
他也不是第一回做了。
一回生,二回熟嘛。
再做一次又何妨
給的錢夠多,譚慶山又復雜,等做下事情后,就往山中躲上一年半載,就算皇家要圍剿,可是他們又能堅持多久這譚慶山的地勢如此復雜,壓根不可能派著大軍壓境,除非不計代價的炮轟和放火燒山,不然,捉不到還是捉不到。
雷老大心里盤算得清楚。
他倒是不怕對方背信棄義,錢已經拿到三分之二了,而且他也清楚跟自己聯絡的人是誰,如果那人敢背叛的話,那索性一起死。
可是,他唯獨算漏了。
他們確實是不怕死。
但對面的人,是瘋子。
除開那居然還沒死掉,而且還背叛了的林歡外,余下那六人,包括莫驚春的武藝卻是高強得過分,尤其不怕死。如果說那個叫墨痕的還偶有疏漏,可那兩個冰冷無情的人卻是絲毫不畏懼生死,任何一招一式都只沖著奪命去。
他們兩人,就幾乎殺掉了七八人,才拼下了重傷的代價而已。
而另外一個
雷老大的眼神顫了一下。
那是驚恐的味道。
那個和莫驚春并肩而戰的男人,是個瘋子。
他殺人,卻不光是殺人。
他捅開人的喉嚨,卻欣賞著嗬嗬作響的死亡氣息;他挖出人的眼睛,然后順手丟在腳下踩爆,他撕開人皮,又塞進另外一人的嘴里各種扭曲陰郁的做法,讓他手底下的人壓根不敢往他那里走。
這險些造成了那瘋子追著人殺的瘋癲之態。
雷老大咽了咽口水。
還好。
他陰狠地掃過這些人的模樣。
那兩個冰冷漠然的人只剩下最后一戰之力,林歡就是半個廢物,余下的四個人都受了傷,就算再能熬
這二十來人,也能活生生熬死他們
雷老大厲聲說道“兒郎們,他們已經到了力竭之時,殺光他們,為兄弟們報仇”
“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