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一出,審訊室和監聽室都安靜了。
尚揚剛那句話,一多半開玩笑一小半放嘲諷,他是上級單位來的,級別也比古飛高,而且是古飛先開玩笑嘲諷了金旭,因而他說這句話并不過界。
尷尬之處在于正好和嫌疑人表達了相近的意思。嫌疑人這句話可是真心的。
不過這尷尬于尚揚倒也還好,畢竟大家都是熟人,古飛不至于真上升理解地把他那話當成是在夾槍帶棒。
讓大家陡然間陷入安靜的,是嫌疑人這話更深一層的意思。
鄒文元為什么不肯接受其他辦案警察的訊問
他對公安抱著極大的成見,認為所見到的警察都有可能因為當事人是黎艷紅,想要更快速破案結案,會草率地把真兇的罪名安在他的頭上。
而他的這個認知,除了對于結果的臆斷是不準確的,對過程的猜測卻都是真的。
尚揚中午和古飛在茶館見面的時候,也已經隱晦地指出過這點,有案必破,和被害人的身份沒關系,也不應當有關系。
地方單位有地方單位的難處,私下里說兩句也就那樣,甚至尚揚此時不在這里坐著旁聽,這也就不過是普通筆錄里普通嫌疑人的普通吐槽。
偏偏古飛找了尚揚當“特別顧問”,這位顧問的本職工作是要把基層各種不當操作、不正之風寫進交給部委的調研報告里,通俗點說就是打小報告的。
好在古飛臉皮厚還很豁達,還能開得出玩笑“尚主任,我現在特別想趕你走。”
尚揚能說什么,只能不說話了。
審訊室里的鄒文元道“抓我進來的這幫警察,他們說我家里有氣槍,我愛打鳥,肯定就是兇手,這幫公安不就是這種流氓邏輯我就不能有點自己的愛好”
持有氣槍是違法的,談什么愛好尚揚內心默默地反駁了他。
但金旭并沒有說這個,而是道“你坐牢以前就喜歡打鳥嗎”
“喜歡。”鄒文元道,“那時候還有車,去山里很方便,常和朋友約著一起去現在也沒什么朋友了。”
金旭仿佛很好奇,問道“聽說你們棲鳳市山里的各種鳥都挺多,去一次能打不少吧是賣給野味店還是自己吃”
鄒文元道“朋友多,打完了直接在野地里架燒烤架,自己吃還不夠,賣什么賣。”
他的神情發生了變化,大約是想起了當年還是成功生意人時的風光,圍在身邊的人也多,對比如今凄涼,兩個世界。
“今時不同往日了,現在吃野味多不安全。前幾年打鳥賣野味店也還挺賺錢,現在也沒什么野味店,賣也不好賣。”金旭話鋒一轉,道,“你費勁買了氣槍和鉛彈,這也發不了財了,錢不打水漂了嗎”
鄒文元稍稍坐直了些,眼神直盯著金旭,道“沒想發財,就是打著玩,說了是個人愛好,喜歡玩槍,我也不打保護鳥類,就打些山雀什么的。”
金旭點了點頭,說“警察剛找到你的時候問你案發的時候在哪兒,你說你在宿舍睡覺,沒記錯吧”
鄒文元道“對,我在宿舍睡覺,前一天晚上喝了點,睡得挺早,第二天中午才起,出門去菜市場買了趟咸菜,回來就被警察抓了。”
外面尚揚問古飛“他做什么工作宿舍里只有他一個人住”
古飛道“給省會一個爛尾樓看大門,自己一個人住在那爛尾樓里,沒人管他幾點上班,每天自由得很。爛尾樓沒監控,也沒別人,證明不了他案發時人在那里。”
“他是省會人不是棲鳳市的”尚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