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其他小說 > 疑霧密布 > 第27章 不速之客

                    第27章 不速之客(2 / 2)

                    這一個晚上,周亞男上場了四場,陪了五個男人喝酒。

                    五個男人各有千秋,但在秦海看來,這五個男人跟兇手沒半毛錢關系。

                    一個二個,胖得各有味道,歲月的痕跡特別明顯,走路喘氣都費勁,更別說將女人給分尸了。

                    散場的時候,周亞男醉得人事不醒,是王強將她給背到車上送回家的。

                    這一個晚上,阿超和二胖在鳳凰城盯了一晚上,眼睛的血絲都盯出來了,也沒有找到一個耳垂下頭有肉痣的女人來。

                    其它隊員們,在海陽城幾處比較出名的夜場盯了一晚上,也沒有任何收獲。

                    隊長秦海下令收工,養精蓄銳,明天再戰。

                    …………

                    九館,是位于城西路上的一家酒館。

                    俗話說,酒香不怕巷子深。

                    九館的位置偏僻,城西路盡頭的拐角處。

                    是一棟兩層樓的老房子改造的,老板頗有想法,酒館里的裝修大有民國時期的樣子。

                    網絡時代,九館因為其獨特的風格頗受年青人的青睞。

                    不大的酒館,生意挺好。

                    慕名而來喝酒的人挺多的。

                    有喝酒的,自然就有陪酒的,還有唱歌的。

                    唱歌的也陪酒,陪酒的也唱歌。

                    阿丁就是這家館的駐唱歌手,阿丁,今年28了,自18歲那一年就開始干這一行,近十年的時間,混得一年不如一年。

                    盡管自己歌唱得不錯,人雖然說長得不是頂級漂亮,但也有自己獨特的風格,是那種一眼就能讓人記住的長相。

                    怎么說呢,風情萬種吧,是好多客人給自己貼的標簽。

                    酒吧生意不錯,老板給阿丁的工資比其它歌手要高一些。

                    說白了,老板阿兵其實一直對阿丁有意思。

                    但阿丁這個人比較隨性,不喜歡受人束縛。

                    瀟灑的人生自然需要金錢來妝點,不唱歌的時候,就陪酒,大多時候,陪酒的小費要比唱歌來錢。

                    碰到看得上眼的客人,去酒店開個房,解決生理需要,順便還能掙錢,何樂而不為呢?

                    幾天前,有這么一個客人,這個客人與阿丁以往見過的男人略有不同,長得也很一般,但骨子里有一種不一樣的氣場。

                    這種氣場頹廢而不失風雅,讓人有一種強烈想了解他的沖動。

                    男子每次來的時候都坐在角落里,每次來的時間,正好是阿丁上場的時間。

                    他喝一杯威士忌,靜靜地聽阿丁唱歌,等阿丁唱完一首之后,他點歌,每次來點的都是同一首歌趙雷的《成都》。

                    說實話,這首歌對于一個女歌手來說,唱起來不太會有什么感染力。

                    但他每次都會打賞,雖然打賞不多,但知音難尋,阿丁仍舊很感動。

                    他每次聽完了就走,不像有些暴發戶,仗著自己有兩個臭錢,打賞了就非得要陪著喝兩杯。

                    有難纏客人,不僅要喝酒,還要動手動腳,揩兩把油。

                    對于久經沙場的阿丁來說,無所謂,揩兩把油又不是會死,只要不是很出格的那一種,她都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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