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都市小說 > 我其實不想出名 > 第七章 同名主題曲

                    第七章 同名主題曲(2 / 2)

                    兩人膩歪到宿舍關門時候,才依依不舍的分開。

                    ……

                    轉眼到了第二天。

                    李洛跑到學校上了一上午的課,中午再次來到上次的咖啡廳。

                    一身職業裝的夏紫瞳已經在那里等他了。

                    “你還真準時啊。”夏紫瞳看了下手表,11點59分。

                    “呵呵,是你來早了。合同帶了嗎?”

                    “給你!”

                    夏紫瞳沒好氣從包里拿出合同。

                    經過昨天的一番討價還價,夏紫瞳對李洛的態度也隨意了很多,她覺得,李洛就是一個掉進錢眼里的滾刀肉。

                    李洛接過合同,大致看了下,沒有發現問題后就果斷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作愉快,夏總。”

                    “我覺得有點不愉快。你說的同名主題曲呢?”夏紫瞳瞪了李洛一眼。

                    李洛不以為意,拿出手機,插上耳機,把耳塞遞給了夏紫瞳。

                    “公共場合,用耳機聽吧。”

                    夏紫瞳嫌棄的看了一眼李洛,還是接過他那買手機送的垃圾耳機塞進耳朵。

                    其實,夏紫瞳原本是沒有報太大希望的。

                    她知道李洛寫得非常好,但人的精力有限,一般在一個領域很厲害的人,在其他領域額表現都很一般。

                    一個寫的能寫出歌曲,這有點可能。

                    可若是說能寫出優秀的歌曲,那夏紫瞳對此只能呵呵了。

                    耳機里傳來吉他的聲音,夏紫瞳更加失望。

                    原本還以為是錄音棚錄制的呢,誰想到竟然是簡單的自彈自唱。

                    很快,耳機里傳來一個清亮的女子聲音,讓夏紫瞳提起了一點興趣。

                    貌似,這歌還可以啊。

                    歌聲繼續,夏紫瞳眼神瞇了一下。

                    “那些年錯過的大雨,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

                    好想告訴你,告訴你我沒有忘記……”

                    到了副歌部分,夏紫瞳徹底震驚了。

                    幸好聽了這首歌,不然損失就大了去了。

                    歌曲很優秀,夏紫瞳這點鑒賞水平還是有的。

                    可更加重要的,這首歌跟《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完美切合,把整條故事線都融入到了歌曲之中。

                    甚至,這首歌為故事做了一個升華!

                    夏紫瞳呼吸開始加重,她摘下耳機盯著李洛,凝聲道:“這首歌,我買了,你開個價。”

                    李洛開心一笑:“呵呵,我不賣。”

                    “你……你混蛋!”

                    夏紫瞳氣得快發瘋了。

                    這混蛋,竟然敢戲耍自己,她真想把面前的咖啡潑到李洛臉上。

                    李洛見夏紫瞳臉都氣得紅了,趕忙解釋道:“別急嗎,歌我不賣,但是你可以給你免費用。”

                    夏紫瞳愣住,滿臉疑惑。

                    這下子又搞什么鬼,他可不是個大方人,這一點從之前談版權價格就能看出來。

                    “夏總,歌給你隨便用,你用來當插曲也好,宣傳電影也好,我都不管。”

                    “為什么?把版權賣給我你不是賺得更多嗎?”

                    李洛搖頭:“這首歌我會自己錄制,也會找歌手來演唱,至于是不是賺得更多,那就不需要夏總操心了。”

                    傻子才賣版權,版權才給了300萬的窮鬼,歌曲又能舍得給多少。

                    李洛準備讓程媛媛來演唱這首歌,然后借著瞳穎娛樂的渠道來給歌曲做宣傳,到時候賺得不比賣版權多。

                    夏國的版權意識很強,在音樂網站上,一首歌的下載費用在1元到2元不等。

                    如果操作得當,這首歌賺個一百萬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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